2月7日、广州、北京精简报关单证,进出口无需提交装箱清单发票等政策,3月4日,上海海关发布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,明确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报时,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、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,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、发票、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。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,再行提交。
上海海关关于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有关事项的公告
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公告2020年第2号
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,推动上海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,上海海关决定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作进一步明确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企业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无纸化方式申报时,进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、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,出口环节无需提交合同、发票、装箱清单、载货清单(舱单)。海关审核时如有需要,再行提交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 特此公告。 上海海关2020年3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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